根據《菸害防制法》第 12 條、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等相關規定:

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或廣告類菸品(如:電子煙)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(如:加熱菸)。同時,菸品、類菸品或指定菸品,均不得刊登廣告或以任何形式進行行銷宣傳。



為維護健康的網路環境,並避免會員因不知情而觸法,禁止刊登的違規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事項:

一、各式菸品、類菸品(如電子煙)或指定菸品(如加熱菸)之「開箱文」。
二、各式菸品、類菸品或指定菸品之「使用心得分享」或「影音介紹」。
三、提供各式菸品、類菸品或指定菸品之販售、代購促銷或購買管道等銷售情報。
四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助長違法宣傳之情形。 

請使用者於 PIXNET 各項服務中,全面禁止刊登/張貼前述相關資訊或訊息。
更多受現行法規限制之內容,請同步參考站方公告:[法令禁止及限制刊登販售項目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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